吕梁市汾西矿业水峪煤矿涉嫌瞒报安全事故举报应急部门多日无答复

2022-08-12

网曝吕梁市汾西矿业水峪煤矿涉嫌瞒报安全事故举报应急部门多日无答复

网曝吕梁汾西矿业水峪煤矿涉嫌瞒报安全事故举报应急部门多日无答复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峪矿,2022年5月21日晚上8时许,发生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日前,接到群众举报,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峪矿,在2022年5月21日晚上8时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
针对此事,经三农调研工作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死者:李国富,霍州市白龙镇白龙村人,小名叫富娃,现年59岁,上有85岁的老母,下有35岁的儿子,长女李莹已成家,小女叫丑汝未成家,妻子叫四汝。
事故原因:煤库里的煤坍塌将死者掩埋致死。
经调查,水峪煤矿的煤库属于外包形式,每天以300元的劳务工资,雇佣临时小工作业。事故发生后,煤矿的管理者对这些外包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矿难发生时间是5月21日晚,直到6月14日达成赔偿协议,6月17日下葬,28天时间。

了解结束后,三农调研将情况整理后呈送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多日无果,后告知三农调研,已下沉到孝义市应急管理局查实,但令人不解的是,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却已管不了一推了之。截止目前,三农调研多次联系吕梁市、孝义市有关部门,均未得到任何答复。这个“水峪煤矿”难道是法外之地吗?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其中明确规定要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同时《意见》建议将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矿难事故的发生已是大不幸,涉事企业不是按规定及时上报,而是瞒报,不仅是违背事故处置的相关规定,更是草菅人命。
希望吕梁市相关部门能尽快核实调查,严查相关责任人,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减少安全事故,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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