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大同市云州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22-08-11

2022年8月份都立秋了,牛师傅的工队还是没有拿到工程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没有支付。云州区西坪镇对牛师傅总是说:正在办理中。

回顾这一年,2022年1月30日下午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向庞师傅支付了469000元的“大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工程款。四年了庞师傅终于要回了自己的钱。庞师傅还向大同市云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了保证书。在写保证书的过程中,在欠不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看法不一致。

从结款的比例看,其实大家都认为不可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了。

目前为什么付了将近90%的工程款还欠民农工工资呢?

2022年2月18日上午来到了大同市云州区倍加造镇谢疃村,走访了工程款拖欠最多的牛师傅的工程队的两个班组的组长来了解具体情况,目前还有十几名农民工工资没有发放到位。

现在的核心问题就一个。

回答为什么还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想要把这个事情说明白,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述。

第一、支付农民工工资环节多

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根据合同把工程款付给了大同市腾飞建安有限责任公司,腾飞公司把工程款再付给孙主任合作李总的工程队,再由李总把工程款转发给各工程队负责人,各工程队的负责人根据自己的成本核算最后在支付给各班组长或农民工。

在这6个工程队中,牛师傅工程队还比其它工程队多了一个流程,而且结款的时间节点和其他几个工程队也不同。

李总从腾飞公司领到钱后把钱转给了下榆涧村的杨书记,杨书记再把钱转给牛师傅的工程队。牛师傅在根据自己的成本核算来支付给各班组长或农民工。

第二、工程款分配存在问题

大同市腾飞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大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由6个工程队来分别完成,经过了解6个工程队的建房数量不一样。我们按照正常思维来想,一定是建房数量大的工程队欠款多,然后经过统计后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

举个例子吧,6个工程队建房数量最少的是马师傅的工程队,建房数为35户,拖欠工程款为:230910元。周师傅工程队建房数为52户,拖欠工程款为:52508元。孙主任和李总工程队建房数为77户,拖欠工程款为:181368元。

再算上2022年1月30日下午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向庞师傅支付了469000元,庞师傅工程队的建房数为46户。

孙主任和李总工程队建房数为77户,欠款181368元。

马师傅的工程队,建房数为35户,欠款230910元。

从这些数字上也可以证明,从索要工程款的动力上,一眼就是看出原因所在。

第三、工程队“收费站”费用高

工程队在结算工程款时,得扣除16%的费用。分别为10%的税款和6%为管理费。

来我们算算看,工程结算审定结算总造价为:23143196.7元。

云州区西坪镇欠款:2080000元。

23143196.7-2080000=21063196.7*0.06=1263791.8

管理费为:1263791.8元

第四、农村自筹建设资金监管失灵

从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了解到,该镇在“大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农村自筹建设资金被挪用,2017年到2022年,该资金一直没有到位。

据悉,大同县西坪镇中高庄、下高庄、下榆涧。三个村中只有中高庄的自筹建设资金到位,下高庄、下榆涧的自筹建设资金部分被挪用。

从云州区相关部门了解到,西坪镇易地扶贫搬迁自筹建设资金收取的标准为每户一万元。

在下高庄村走访中了解到,村民一共交了三部分费用分别有三张盖有村委公章的收据,第一次是在2016年交付了押金10000元,第二次是院墙款13500元,宅基地款一千元,合计14500元,第三是盖房预付款14000元。都是在2017年交的。

在下榆涧村走访中了解到,该村不存在自筹建设资金收不齐的问题,村民说:我们村都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拆了旧房盖的新房,你不交钱就不给你盖,不存在个别人没有交的事,有房的都交了。

据了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依据规定和项目指定的用途使用。

第五、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现在我们依据的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当时项目施工的时间节点为2017年至2018年,我们先来找找当时的政策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文件。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很显然,按照规定大同市腾飞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是需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的。

大同市云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执行这项规定时是如何做的呢?

《意见》(九)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按照当时的规定,云州区西坪镇和大同市腾飞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承担农民工工资。

《意见》(七)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看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都没有起到作用。

如果孙主任和李总在分配工程款的问题上公平点,也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如果大同市云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执行国家政策时能落实到位,也许会早一点发现存在的问题。

如果下高庄、下榆涧的自筹建设资金能全部上交,这些问题就不会暴露出来。

牛师傅的工队,何时能收到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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